根据《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西航院字〔2022〕92号)《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》(西航院字〔2024〕104号)《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申请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、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西航教通字〔2025〕47号)文件要求,经学生申请,能源与建筑学院按照毕业要求,对申请毕业或结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,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对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生进行授予资格审核并讨论表决,现对能源与建筑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。
能源与建筑学院2025届共有298名本科毕业生,其中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287名,结业生11名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286名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交至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(阎良校区3号实验楼3213或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13)。
能源与建筑学院
202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