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西航教通字〔2025〕26号)《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西航院字〔2022〕91号),《能源与建筑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》(西航能建〔2025〕5号)文件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按照专业转入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,现对2025学年申请专业转入学生审核结果进行公示,具体人员名单和审核结果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交至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(阎良校区3号实验楼3213或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13)。
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
能源与建筑学院
2025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