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通知公告
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能源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3-04-20   点击数:

根据《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聘任工作方案》(西航院字〔2023〕41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西航人字〔2023〕3号)相关要求,现将能源与建筑学院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
在全院专任教师(含实验教师、业务领导)中遴选专业带头(负责)人;在全院专任教师(含实验教师)中遴选骨干教师和青年骨干。

申报条件按照《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聘任工作方案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教师梯队指标

专业负责人共4人、骨干教师7人、青年骨干2人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申报人参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,填写“附件1:西安航空学院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资格申报表”(电子版),并依据表格内容提前准备支撑材料(纸质版)。

提交资料:附件1电子版(纸质支撑材料暂不提交)

截止时间:2023年4月24日12:00

联系人:宋祥龙

能源与建筑学院

2023年4月20日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  邮编:710077  电话:029-84251829  

Copyright © 西安航空学院  陕ICP备11002504号-2   技术支持:网络信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