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聘任工作方案》(西航院字〔2023〕41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西航人字〔2023〕3号)相关要求,现将能源与建筑学院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在全院专任教师(含实验教师、业务领导)中遴选专业带头(负责)人;在全院专任教师(含实验教师)中遴选骨干教师和青年骨干。
申报条件按照《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聘任工作方案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教师梯队指标
专业负责人共4人、骨干教师7人、青年骨干2人。
三、申报要求
申报人参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,填写“附件1:西安航空学院2023-2027年度教师梯队资格申报表”(电子版),并依据表格内容提前准备支撑材料(纸质版)。
提交资料:附件1电子版(纸质支撑材料暂不提交)
截止时间:2023年4月24日12:00
联系人:宋祥龙
能源与建筑学院
2023年4月20日